?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德保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德保县户籍;
(二)持有德保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德保县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德保县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德保县教育局;
其权限为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根据认定权限,需要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向百色市教育局申报。)
三、认定时间
根据百色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7月5日。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若为2022届公费师范生或教育类研究生,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德保县人民医院及以上公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5月12日一7月5日)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二)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7月8日)
确认点:德保县教育局人事股(德保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局办公楼一楼)。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复印件;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 德保县人民医院及以上公立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详见附件1),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提前到德保县教育局人事股处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8. 免冠彩色白底标准1寸相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及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疫情防控。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七、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7月30日
领取地点:德保县教育局人事股
详细地址:德保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隆老师
联系电话:0776-382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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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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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2.桂教教师〔2022〕1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