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和《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2022〕7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容县辖区户籍。
(二)持有容县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容县辖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容县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容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一)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月22日至7月20日。
下半年开放时间:9月12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5月12日9:00至7月5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 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加入Q群以方便后期工作,Q群号码:856223497。
(二)体检
1.时间:上半年初定2022年7月7日,参加体检人员在当天早上7:50集中容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如有其他重要工作冲突需更改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下半年体检时间待定。
2.地点:容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0775-5333120。
3.请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并填写姓名性别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申请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再办理)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4.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给容县人民医院体检科,申报人员不得带走。
(三) 现场确认。
请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1.时间:
2022年6月30日—7月6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待定。
2.现场确认地点:
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容县宽华城),窗口咨询电话:0775-5328281。
3.现场受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户籍在当地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须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容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四)认定结果处置。
1.现场受理结束30个工作日内在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xzf.gov.cn/)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2.在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在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xzf.gov.cn/)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5329507)。
六、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员要严格遵守容县当前疫情防控措施,选择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科学佩戴口罩,扫码出入,并提前申请好健康码、健康码,以便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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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容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