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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城区优秀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使用计划, 2020年我城区教育系统将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组织考核双选40名、市内外引进优秀教师32名。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无补考、无挂科情况;
2.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无补考、无挂科情况;
3.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无挂科情况;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中小学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市级优秀教师或市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学科带头人;
5.大学专科及以上、中小学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无补考、无挂科情况(仅限乡镇学校);
注: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例如35岁及以下,即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公告发布落款日期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0年江南区教育系统组织考核双选及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江南区教育系统组织考核双选及人才引进计划表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加入江南区教育系统组织考核双选及人才引进招聘工作QQ群提交相关材料,群号:955371817,亦可到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江南区政府A座0317室)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及各项佐证材料原件审核。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8:30至5月29日17:00。
2.资格审查结果:工作群内告知或现场告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6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1.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考察结果。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2.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含本级。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810932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4887916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2020年江南区教育系统组织考核双选及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计划表